依據台南市各區衛生所門診收費標準之修訂,門診收費修改如下,造成不便,敬請見諒!
門診收費基準
收費項目:
- 掛號費-50元
- 體格檢查表(一般用)-100元
- 體格檢查表(考試用)-100元
- 預防注射接種表補發-100元
- 預防注射證明書-100元
- 英文預防注射證明書-100元
- 普通診斷書-100元
- 就醫證明書-50元
- 英文死亡證明書-100元
*以上每增一份加收10元
- 病歷影本-150元
- 病歷摘要-150元
*以上頁數逾10張者,每張加收5元
- 行政相驗費-1000元
(費用含發死亡證明書10份,其申請加發者,每份加收10元)
*本市市民具有低收入戶成員身分者,免收取標準之各項費用。
免收掛號費適用對象(一)本市65歲以上長者。(二)本市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(三)接受預防注射、成人預防保健服務(包括子宮頸抹片檢查、癌症篩檢等)、藥癮替代療法者等衛生保健之民眾。